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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 上海婚姻房产律师咨询

王婷婷律师。上海离婚的财产律师,王婷婷律师系家畅家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徐汇区律师界妇联执委、上海市妇联巾帼律师志愿团讲师。王律师执业十多年来,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百起,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熟知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为客户及时解决了婚姻家庭纠纷和困扰。王婷婷律师具有大量商事项目法律实务经验,长期致力于家事与商事的交叉领域、家族企业、私人财产和投资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擅长婚姻与继承中的财产保护,为高资产人士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王婷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敏言笃行、为人诚恳,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获得客户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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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异时能切割吗?

1、对此赠与房屋问题,若是赠与人(囊括遗赠)久已明确指定只是离婚中一方个人得到馈赠的房舍,那么不管房屋是结婚前收获还是结婚后收获,这么的住房都是个人资产。

上海婚姻房产律师咨询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

2、实务制作中,赠与的住房疑问,主要是离异当事人的父母所赠与的住房。《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亲为双边购置屋宇出资的,该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我男女的个人赠与,但上下明确示意赠与双边的除外。

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若干年后一旦离婚,共同使用的嫁妆可能损耗了,但房产作为家里最值钱的部分可能增值。如果对此不予考虑,对婚后参与还贷的房产增值部分不做分割,则显示公平。

3、另外需要在心的是结婚前双边二老赠送资本购房的情形,若是在买房子的合约或房屋产权证上只是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和按揭买房子中的第3点情况一样,需要没有记名的一方提供凭据证明自己爹妈的投资事实。倘若证实了出资实际,这么样房舍的就应当是共有财产,但应当按投资比例享有共有份额。

需赔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对方给予赔偿。以上四种原因中,重婚是较为常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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