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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招聘|贵阳日报传媒招聘(10月21-23日报名)】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1.具有中级及以上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融媒体记者 4名

岗位描述

从事融媒体新闻采访和写作工作。

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具有中级及以上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融媒体驻区市县记者 3名

岗位描述

派驻区市县从事融媒体新闻采访和写作工作。

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具有中级及以上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网络技术 1名

岗位描述

从事新媒体平台技术开发、网站维护和管理

要求:本科及以上。本科: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硕士:计算机类。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可不限专业。

多媒体制作 1名

岗位描述

具备视频剪辑、图像处理、动画合成、特效包装等能力之一:能熟练使用PS、AE、PR、PS、edius、AU、C4D或3dmax等制作与设计软件。

要求:本科及以上。

本科:互联网广告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广告电脑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

硕士:互联网广告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广告电脑制作等相关专业。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所设岗位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限专业。

财务 1名

岗位描述

从事会计工作。

要求:本科及以上。

本科:会计及相关专业。

硕士:会计学。

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不限专业。

03

招聘对象及资格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高级职称或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中层任职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2019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规定的相关标准。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21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04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高级职称或具有3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单位中层任职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2019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规定的相关标准。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21日。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05

笔试及面试

笔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成绩按试卷满分100分计算。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贵阳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5.考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考生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6.通过笔试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不再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贵阳网上通知。面试成绩在贵阳网上公布。

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将在贵阳网上公布。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网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因考生个人原因,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不再减少招聘计划数。

5.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06

体检

体检工作由集团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阳日报传媒集团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07

公示及说明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集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贵阳日报传媒集团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85815383。

监督电话:贵阳日报传媒集团监察中心 0851-85821296、市委宣传部干部处0851-8798828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处0851-87989520。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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