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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降低企业成本]

原标题: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降低企业成本

7月26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缴存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该《通知》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降低长沙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业务流程,方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同时,长沙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汇缴手续以及业务办理证明资料进行再精简和再优化。

在精简公积金汇缴流程方面,长沙开通缴存单位汇缴资金托收业务,缴存单位、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签订托收协议后,缴存单位可指定银行账户,由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自动完成每月公积金汇缴的划扣。缴存单位无需每月再进行汇缴操作,实现汇缴业务“零跑腿”。

此外,在取消纳税凭证等证明资料方面,《通知》表示,职工家庭办理贷款业务时,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或者纳税凭证以及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其月收入以下列方式按顺序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社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以上(含)不再提供纳税凭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确定申报,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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