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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组织领导 [分宜法院公开审理 25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江南都市报讯许铮、全媒体记者刘健报道:9月 6日,记者采访获悉,分宜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某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三例涉黑案件。该案庭审过程实行全程网络同步直播。

2003年开始,被告人黄某某便在分宜混迹于社会,并多次因打架、赌博、寻衅滋事而被公安机关处罚,但其不思悔改。2006年,被告人黄某某结识了被告人钟某军、欧阳某某、李某某、罗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众人逐渐追随在被告人黄某某身边。2009年 5月,被告人黄某某刑满释放后,和其胞弟黄某卫,凭借自己在社会上的" 恶名",网罗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某某、黄某卫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和日常活动中,逐渐形成不成文的分层次等级管理模式和组织纪律、活动规约。2009年以来该组织还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承包工程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达二百万元以上,为组织做大成势、称霸一方提供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且非法持有刀具,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强收" 保护费"、公然使用刀具作案、滋扰生事、操纵赌博,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被告人黄某某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阐述。

该案由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分宜县人民检察院3 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7名辩护律师到庭为各被告人开展辩护,被告人亲属、有关部门人员和群众共计140余人旁听了庭审。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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