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彭泽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岗位)10名(男性),上班地点: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身体健康;(六)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七)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八)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身高减100 0.9标准体型算法),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的眼视力不低于4.6。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驾驶证B照以上含B照)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见相关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受过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报名1、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0日。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3、地点: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胡瀚彬 联系电话:13979238652)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资格审查1、时间:2019年7月22日2、地点: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彭泽县应急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闱资格。(三)考试1、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彭泽县第一中学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4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30%、100米跑30%、俯卧撑占20%、仰卧起坐20%。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70%折算和面试成绩3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4、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则按照比例递减招聘计划岗位。(四)体检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2、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3、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五)聘用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应急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时间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一)管理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2)火灾扑救;(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 119 接、受警;(6)消防车、运兵车驾驶;(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
健康标准》;(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员相应职级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4)按照《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5)集中食宿,并按照《消防队伍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3、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应急救援大队组织。(二)保障1、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标准2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现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现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己负担。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现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
合同。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5、按照劳动法规定享有休假的相关权利。附件:1.《彭泽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7月12日彭泽县消防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