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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天津高校、中专都招人!想当老师的别错过!]高校招聘

国庆假期之前

天津又有一大波学校

递出橄榄枝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始于1980年建校的天津商学院,2007年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思政硕士人员、博士等教学科研人员,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思政硕士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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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等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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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发布。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流程、要求如下:

思政硕士人员招录流程

一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 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

10. 国内高等院校应聘人员需在公开招聘开始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公开招聘开始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如下:(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和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1.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1日16:00;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缴费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3日16:0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6669793。

咨询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考不能开考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10月25日9:00至16:00;

4.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11月6日8:00开始;

5.笔试时间:11月9日;

0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综合知识

6.公布笔试成绩时间:11月26日;

7.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8.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时间:12月10日8:00至12月13日16:00。

9.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10.公布总成绩时间:12月25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人员体检均合格进入考察环节,将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各岗位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的第一日,即2019年10月16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

博士等教学科研人员招录流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岗位年龄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中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按要求执行,没有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 应聘人员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招聘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9793、022-26667665。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复审:应聘人员到各学院(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招聘系统通知。

(三)面试考核

学校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视频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多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各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院(部)级考核。院(部)级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院(部)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正选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同时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递补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

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校级考核。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得票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校级考核合格。校级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学校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学院(部)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待遇按《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天津商业大学博士学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相关政策解释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师岗)到岗工作第一年均须从事一线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我校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现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具体岗位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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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6. 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7.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年龄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应聘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毕业生第一学历不限。年龄要求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年龄要求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三年之内一般招录1人,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应聘到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人员,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应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现有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学校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如应聘人员属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人才,且业绩成果符合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论文成果或科研项目成果之一,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要求。

如应聘人员业绩成果突出,经学校研究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试讲、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在2019年年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最长延长3个月的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岗位并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人员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户口,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自2019年9月25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包括: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

(3)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等;

(4)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包括课题项目的立项、结项证书报告等,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专利证书,重要获奖证书等);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公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包括专业考评、专业试讲、面谈等方式。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

022-59655318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于1977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健康产业园团泊体育中心内,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教师14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德育教师2名;体育基础理论教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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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3.录用的教师,入职后应服从学校工作的统一安排。

4.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6日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ty.tj.gov.cn)、中天人力资源网上(www.cnthr.com)和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官网(http://www.tjstyydxx.cn)发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网上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9:00至2019年10月7日17:00。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个人信息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点击报名提交信息。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0月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方式:委托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对报名成功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或者学校开具的证明之一);

(4)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就失业证、社险缴纳凭证、劳动合同、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任选其一);

(7)报名表中所填写其他内容的证明材料;

现场审查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12日9:00至2019年10月15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缴纳笔试服务费。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ty.tj.gov.cn)、中天人力资源网上(www.cnthr.com)发布和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官网(http://www.tjstyydxx.cn)。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命题考试)。

1.笔试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5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科。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1月5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分别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缺额,可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谈成绩占40%。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24:00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设及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不予录取,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ty.tj.gov.cn)、中天人力资源网上(www.cnthr.com)和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官网http://www.tjstyydxx.cn)查询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经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阅档案、向原单位函调、征求原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ty.tj.gov.cn)、中天人力资源网上(www.cnthr.com)和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官网(http://www.tjstyydxx.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22-23916357

监督电话:022-23314216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位于红桥区本溪路2号,始建于1958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国办中专。学校隶属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形成中高职衔接、资源共享的办学体系。现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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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官方网站(www.tjhgxx.com)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官方网站(www.bcig.cn)发布。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教师职业资格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天津生源。

(7)要求需具备本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网络工程专业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方式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及考试(笔试、面试)等工作程序

委托天津市考评中心组织笔试出卷、考试工作,及面试试卷的出卷工作。

(三)体检、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并列的人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体检复查,每个应聘者只准许一次,在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状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拟聘人员报道后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如遇新聘期开始需重新签订)。请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招聘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进人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824249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5898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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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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