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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勇律师参加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

10月30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召开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家主题座谈会。会议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和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在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上的辅导报告精神,根据市公安局 转变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 大讨论系列活动部署,经侦支队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职责,积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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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在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全程指导下,邀请了湖南智通神州风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长沙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原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湖南省工商联常委、省政协委员潘志勇等16家代表,以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省证监局、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金融证券办、市税务局稽查局8个行业主管部门参会。

与会单位认真听取和收集了企业家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意见和需求,积极探索警企、政企常态化联络保护机制,共同为助力长沙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沙营商环境优化献计献策。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丁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韦树恒等出席会议。长沙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党委成员、各分区县市局经侦副局长、企业家代表、指导单位和特邀单位代表等共5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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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潘志勇律师坦言, 最近中央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央有关部门也发文表示,针对民营企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改进传统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 互联网+监管 物联网+监管 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潘志勇律师介绍, 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新业态新产业的法律规定相对滞后。在实践中,对于这部分新型经营模式和产业模式的刑事认定,存在相对不确定性,刑事手段打击犯罪存在行业、技术壁垒,稍有不慎,容易对民营企业造成重大伤害。

潘志勇律师认为, 因为法律规制落后,民营企业家对于自身是否构成犯罪也难以进行有效评判,部分民营企业认为自身商业模式属于创新行为,却在司法程序中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长期申诉上访,造成 冤案 ,引发社会不稳定。

为此,潘志勇律师建议公安部门针对企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企业监管模式和执法模式能够有所创新。一是对采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民营企业刑事立案前,设立 新产业新业态评估 程序,先进行专业调查、研究、评估,再作出评判,体现出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二是建议在公安部门设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 公安咨询 程序,为民营企业家提供 新产业新业态 刑事定性的监管咨询,将对企业的刑事法律评判、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帮助创新产业新业态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同时,潘志勇律师建议对新业态的企业谨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企业家的刑事强制措施,应当采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提倡的意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可抓可不抓的不抓。为了不影响创新性的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稳妥、慎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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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勇在民营企业风险控制、危机管理、刑事风险防范和刑事犯罪辩护都有着突出的成就。2013年9月,在第二届中部企业文化高峰论坛上,他首次提出 构建企业法商风险管理文化 的理念。

近几年,他成立了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组织了一批法律、管理、经济类的专家成立了湘通法商智库,并成功帮助湖南省内外多家陷入危机的民营企业导入到了法律程序,如和一集团、新一佳超市连锁、衡阳永兴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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