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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甘肃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

大学科技园,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开展新兴产业区域分工协作,打造“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推进跨区域开放合作。深化与上海张江的全方位务实合作;探索建立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产业、人文联系与协同机制;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合作窗口和科技合作基地,吸引境外机构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成员单位)

(三)加快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建设。

——依托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知识产权孵化培育中心、运营交易中心、金融中心、保护中心、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借力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高端智库,建设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依托知识产权数字化产业集聚区和产业专利导航试验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组建若干高价值知识产权孵化培育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转化基地。

——争取在兰州设立“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培育国家和省级专利运营试点企业,推动以知识产权为主要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十大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数据信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中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生物育种、农业装备、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等领域产业化集成。

——打造一流创新平台和基地。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争取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学平台落地甘肃。围绕优势领域布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和国际合作基地。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新兴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强化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促进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动小杂粮、高原夏菜、草食畜牧实现特色化和品牌化。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工程。推进区块链、数字创意、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跨界创新和应用,加快培育或引进区块链企业。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装备制造、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领域融合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构建技术合作网络。开展东西部科技扶贫协作,与天津、厦门、福州、青岛共同开展新品种示范推广和特色产业技术应用;加强与广西、云南、四川、重庆等南向通道沿线地区技术交流合作。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

——面向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科技合作平台,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落实一批科技外援项目。

——建立健全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机制,促进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争取与深圳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绵阳科技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创新主体深入开展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加快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多渠道分析科技创新核心指标、产业发展趋势、合作需求等信息,形成专业化数据库和人才库。

——加强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开展固体润滑材料、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等工作。

——加强丝绸之路沿线重点国家技术需求研究,转移转化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装备制造、育种制种、旱作农业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成果。

——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型兽用药物研发、药用植物资源发掘利用与共享平台、动物遗传资源综合利用共同体等项目建设。推进与哈萨克斯坦、波兰、肯尼亚等国家在重要疾病新型疫苗及疾病联防联控方面的合作。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政策咨询、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认证认可、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为一体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和科学数据共享,实现全省创新资源快速整合和各类创新主体有效对接。

——建设甘肃省种质资源库信息化平台,加快极端环境微生物、饲草、粮食作物、果树、农作物、经济林等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生物样本库和遗传资源库建设。

——争取国家数据中心在兰白自创区布局,建成运营兰州新区云计算数据中心,推动大数据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与贵阳在大数据产业领域开展合作,推进云计算中心、西部数据存储中心、遥感图像解译中心、大数据决策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促进科技成果高效率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建立联合研发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评估认定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对技术转移及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能力。

——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挥各类开发区、科技园、产业园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作用,力争每年促成30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在省内转移转化。加快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力争每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0%以上。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设立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与价值评估中心,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型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

——建立中试合作机制,鼓励联合共建通用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中试参与各方共同开展成果中间放大实验,在重点产业关键开展技术转化上实现工程化推进。

——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合作基础,面向中亚、东盟、中东欧、非洲和独联体国家在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荒漠治理等领域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以国家和省级引才引智基地为平台,实施引智成果示范项目和成果转化,加快优质藜麦、无刺花椒、主粮化马铃薯、油橄榄等引智成果在我省贫困地区示范推广。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

——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政策,创新人才聘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机制,设立用于引进国际人才的流动岗位,推动急需短缺人才高效配置和合理流动。

——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依托我省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刚柔并举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建立产业发展专家智库,争取从国家有关部委、科研机构和中央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科技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来甘挂职。

——加大本土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统筹我省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加强重点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做大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体量,形成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

(牵头部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配合部门: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区域协同、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支持开放合作。发挥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导推动作用,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一带一路”国别研究,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科技投入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创新链各环节的投入保障,深化科技与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集团内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四)完善评价机制。健全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重点目标、主要任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评估结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五)营造创新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容错机制,完善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信息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信息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打造服务西北、联接全国,面向中西亚、南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通信枢纽、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和大数据服务输出地,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信息制高点基础设施能级初具雏形。以兰州市5G商用网和丝绸之路信息港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集群为重点的标志性工程全面启动,初步具备区域性信息通信重要节点枢纽的基础条件。引进和培育一批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相关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企业,商贸物流、人文交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初步建成重大综合服务平台并提供服务。

——到2025年,信息制高点动能初步显现。全面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总量达到10000G以上,建成全省大型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集群。各领域信息共享机制日益完善,数据汇聚态势显现,开放型营商环境初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数据信息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新引擎,业务收入突破1200亿元,基本建成丝绸之路信息港。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研究建设数据专用通道。加快兰州新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优化升级,推进甘肃“一带一路”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积极争取工信部支持在甘肃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有效提升全省国际通信流量疏导能力和国际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水平,为“一带一路”陆上数据中心、丝绸之路信息港云计算平台提供数据信息通道支撑。(牵头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配合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开展5G网络商用。积极开展5G联合研发与试验,加快推进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建设5G规模实验网,开展外场综合测试、互联互通组网测试、样机实验室验证和应用示范。逐步启动5G商用服务,积极培育5G产业发展生态圈,加快5G通信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和融合发展。(牵头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统筹部署数据中心资源。按照“横向支持甘肃,纵向服务全国”的建设思路,以承接国家级行业大数据中心项目、国家级数据灾备服务和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导向为目标,统筹在兰州、兰州新区、金昌、酒泉、庆阳等地布局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丝绸之路信息港绿色云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向智能化云数据中心转型升级。探索面向“一带一路”西向陆上沿线国家的离岸数据中心试点示范。(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壮大前沿信息技术产业。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主体与兰州大学成立的校企合作联盟和研究院,研发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工业、农业、商贸物流等垂直领域的应用解决方案,打造大数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大区块链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区块链技术在跨境商贸物流领域的融合应用示范。支持省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封测、芯片制造、半导体功率器件封测产业链。开展物联网硬件制造能力提升与物联网应用示范,大力推动智能硬件产业项目落地实施。依托省内高新技术产业园,招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创新型企业。(牵头部门: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培育壮大产业创新发展载体。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主体,深入开展与国内互联网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合作交流,共同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外包服务聚集地、软件培训基地、软件企业孵化器和软件企业加速器,建设和发展兰州软件园等园区,实施兰州新区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载体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榆中生态创新城数据信息产业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培育壮大集成电路、风光电新能源装备、智能硬件等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和敦煌行 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举办数字丝绸之路大数据论坛,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交流合作,探索建设甘肃“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发展。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兰州)建设,发展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引导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协同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数据分析、工业大数据应用创新、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等研发应用。鼓励企业进行内网改造,部署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以及智能服务系统的低延时、高可靠广域安全工业互联网。充分发挥甘肃省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作用,与国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合作,引进工业互联网产业测试床、优秀应用案例,加快培育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推广新型生产运营模式。支持企业开展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运营模式变革。在冶金、石化、有色等行业,支持企业建立产品销售与溯源管理平台,推广网络化产业链协同新模式。在纺织服装、轻工等行业,支持企业搭建柔性化生产线,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在工程机械、汽车等行业,支持企业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提供质量控制、产品追溯、远程维护等增值服务。(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布局高端智能装备产业。支持建设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紫光智能产业园等园区,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的智能制造基地。鼓励企业围绕感知、控制、决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研发工业机器人、工业传感器,扩大和提升高端数控机床等装备智能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无人机、服务型机器人等智能消费产品研发,建设石化通用、电工电气、集成电路封装、重离子医用治癌装备等西北地区重要的智能设备生产基地,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的合作范围。(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九)构建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中心。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和硬件设施,构筑“一带一路”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实施平台智能化、信息化和高效化重构,融合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和陆港型物流枢纽公共信息服务功能,推动全省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平台建设,助推国际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特色农产品多语言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水平。把握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契机,支持建立岐黄中医药海外综合服务中心,搭建医疗卫生合作交流平台,加强双边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依托榆中生态创新城和兰州新区,建设甘肃省大健康产业园区和丝绸之路国际医疗中心,打造智慧健康示范基地。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便民惠民等领域的应用。(牵头部门:省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智慧旅游一体化建设。建设完善甘肃文化旅游大数据平台,推广完善“一部手机游甘肃”“中国文化资源云平台”工程,启动“一部手机游丝路”建设。依托省内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实施智慧景区推广工程,建成集电子票务、营销推广、景区管理、视频采集于一体的智慧景区。依托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建立信息化智能支撑平台,推动旅游推广协作,扩大海外旅游宣传推介,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牵头部门:省文旅厅;配合部门:省工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基于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技术基础,优化完善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发展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应用推广,加强与国际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智慧城市国际标准互信互认,助推优势技术企业走出去,合作建设智慧城市试点。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建设甘肃省智能政务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治理水平。(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配合部门: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发展。完善12316平台功能,整合全省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推动全省智慧农业数据平台落地实施。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抓手,加大戈壁生态农业建设推广力度,投资建设农业生产服务、农业资产管理、产供销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农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和市场销售网络化、精准化升级,为现代农业提供智慧动能。(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十四)打造丝绸之路信息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大信息汇聚共享服务力度,面向人文交流、能源资源、装备制造、对外工程、农产品与中药材种植加工、对外服务贸易等领域,建立“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库,打造面向中西亚、中东欧、南亚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多方信息共享合作交流机制,全面带动丝绸之路信息港的建设和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国内国际合作。(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省级政府部门新建信息化软硬件基础设施项目、现有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公益类公共服务类和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重大信息化项目,原则上整体纳入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省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层面的信息化试点项目、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在我省优先布局和政策倾斜。(牵头部门: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技术标准协作。加强与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信息技术应用推广、专利保护、物流运输、通关服务、跨境园区等领域的全方位衔接。以丝绸之路信息港重大项目为基础,积极开展标准合作及互认工作,建立标准信息交流、标准技术合作、标准化人才交流培养、标准互认等合作交流机制,助力形成企业互信、标准互认、安全规范的合作与发展环境,共同推动包容互惠发展。(牵头部门: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提升宣传服务能力。建立区域信息通信领域、互联网领域合作旗舰平台,及时报道信息港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全方位提升丝绸之路信息港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建设和应用推广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智力引流体系。鼓励省内高校、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知名企业、国家智库共建高端人才战略合作平台,通过政策支持、学习培训、项目合作等方式,创新“团队+技术+资本”人才引入模式,吸引和培养一批信息化领域高端人才。(牵头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部门:省工信厅、有关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数据信息基金设立投资运营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投资基金,综合应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支持丝绸之路信息港重大项目。完善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牵头部门:省工信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打造生态制高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个制高点”规划》的部署要求,确保生态制高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兄弟省份在绿色贸易和绿色发展方面的交流合作,将生态环境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绿色发展崛起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生态制高点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和生态产业体系初步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明显降低,以清洁生产、高效生产、低碳生产为主导的生态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形成,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到2035年,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产业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制高点的优势更加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区位优势。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甘肃,为打造生态制高点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率;调整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开展柴油货车、油品和非道路移动源管控;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与兄弟省份的沟通合作,积极构建甘青、甘宁、甘蒙、甘陕、甘渝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上下游合作共治,并在国家总体框架内共同协商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突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提升城镇污染治理水平,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力推进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建设用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加快推进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在巩固张掖市、平凉市和两当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古浪县“八步沙”林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优化提升“四屏一廊”生态屏障功能,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全面加强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体制试点,积极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先行区,探索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流域生态屏障。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加强矿山开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草原综合治理和重点区段沙漠化防治,巩固禁牧休牧轮牧、以草定畜、草原奖补工作成效,有效恢复与保护高原湿地,构建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两江一水”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河湖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减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生态环境损害,构建南部秦巴山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林草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构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建设中部黄河沿岸地区生态走廊。统筹推进“四屏一廊”建设与生态富民、生态惠民、生态为民协调发展,形成河西高质量粮食、制种、果蔬、畜牧、乳品、药材等有机农产品产业带,甘南国家高寒草场现代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两江一水”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农林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生态旅游高地,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优质高效苹果、马铃薯、小杂粮、农区畜牧业基地,探索构建藏粮于草、藏粮与技、藏富于生态的甘肃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建立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机制,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

1.积极构建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一张图。开展“查、测、溯”精确识别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全面排查流域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尾矿库等风险源,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完整性、多样性调查,明确重要河流控制节点流量、重要湖库生态水位,评估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现状及污染源、风险源信息化建设,建立黄河甘肃段流域生态环境数据库,为实施黄河流域大保护与大治理打牢基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力度,加强与青海省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引哈入党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严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原则,强化城市生活节水。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挖掘农业节水潜力,推广先进高效的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污水再生利用和中水回用比例。鼓励苦咸水、矿井水、雨洪资源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快开展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实施刘家峡库区和黄河上游白银段、洮河、渭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石羊河流域及大夏河源头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行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管理,加大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对黄河流域内环境容量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到2020年底各流域国考断面全面达标,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业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林草局,兰州、天水、武威、庆阳、平凉、白银、定西、临夏、甘南等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崛起。

1.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依托我省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为国家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供借鉴。以“互联网+新能源”的发展模式,构建高效能源网络体系,加快能源科技体系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产业基地布局,加快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拓展能源发展空间。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新能源合作,将甘肃打造成面向中西亚国家的能源产业基地。全力建设中科院核创院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基地、高温熔盐储能示范与应用推广项目、低碳新能源系统示范项目、钍基乏燃料盐干法批处理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利用弃风弃光电量,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建设瓜州县、通渭县、临泽县等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市县区推广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采暖。加快建设敦煌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实现100%消费新能源。积极推进金昌、武威等地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新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华能瓜州干河口北5万千瓦等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和玉门鑫能5万千瓦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等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好国家下达甘肃的光伏扶贫项目指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全面实施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大力发展节能技术和装备,努力推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研发,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节能提标改造,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品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单一产品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结构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突出、创新活力勃发的西部地区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乏燃料后处理厂项目尽快落地甘肃。利用甘肃特有的区位和自然条件优势,借鉴乏燃料后处置厂经验,积极谋划建设国家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示范园区,将固废危废处置项目打造成为新的经济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着力提升清洁生产产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开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引导工业治理向“全生命周期控制”转变。重点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产业提升工程,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等产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打造新型石化、有色金属、能源化工、钢铁清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环保标准化水平,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持续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行动计划,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逐步建立清洁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核产业,有序发展风光电,加大地热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开展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加快建设新能源微电网,组织实施多能互补工程,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国家能源战略通道,加快新能源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清洁能源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创新循环农业生产方式,以“粮改饲”为突破口,优化种养结构,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动力。加强国家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及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区等平台和载体,构建生态农业生产和服务体系。以中国—以色列(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初步建成设施装备完备先进、科技支撑水平高、综合生产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特色鲜明、兼具观光体验生态旅游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带。积极争取将牛羊肉、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作为交易标的纳入期货交易品种,设立中国马铃薯(定西)交易中心、中国橄榄油(陇南)交易中心。积极建设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定西)示范区。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建设绿色食品物流追溯平台,推进全省冷链物流标准试点和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工作,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中央厨房、共同配送等冷链物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合作交流共赢,推动绿色贸易与绿色投资发展。

1.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绿色贸易联盟。积极与西部地区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探索建立绿色贸易联盟,联合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积极与联盟内的国家或地区实行环境标志机构协商,开展环境标志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机制,签署互认合作协议。对绿色贸易联盟内符合相关环境标准的产品与企业在产品进出口、投资办厂等方面给予便利。推动联合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推动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贸易量较大的“两高一资”行业环境标准,鼓励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置等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推动环境标志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开展以环境保护优化贸易投资相关研究,鼓励联盟内科研机构、智库之间联合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平台,为绿色贸易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2.搭建绿色贸易平台。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或区域经济组团设立若干具有自贸区性质的绿色贸易园区、绿色产业合作示范基地等,积极开展绿色能源、绿色装备与消费品、生态环保技术、绿色金融服务等生态环保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促进相关的咨询、设计、审核、评估、教育、培训、金融等服务贸易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环境风险防范合作和绿色产业合作,鼓励我省具备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走出去”,推广绿色技术和相关产业标准,并带动相关产业标准和绿色技术出口,提升绿色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信贷体系,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创新绿色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省内生态产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的生态产业项目。加快兰州新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争取中央批准甘肃设立绿色银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通过节能减排、环保升级、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发展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开发碳交易金融等市场化产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4.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的环保合作,强化区域生态环保交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建设政府、企业、智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平台。合作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在发展低碳经济、自然生态、污染防治、城市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环境能力建设等众多领域开展国际环保合作项目,推动生态环保信息产品、技术和服务合作。进一步发挥省环科院、水科院、能源所、治沙所等省属科研院所和兰州大学、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等国家科研单位的培训优势,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份的科技人文交流,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事办、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甘肃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任务落实。强化督政、督企,加强协调调度和跟踪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建立预警、通报、约谈机制,对推进缓慢的部门和地区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本实施方案有效实施。

(二)拓宽投入渠道。用活用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安排省内各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第三方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围绕绿色生态产业培育,完善价格、财税、投资、资源高效利用等配套政策,加快形成适应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和保障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城乡间、区域间、流域上下游间生态环境整治的协同机制,加快健全和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借助中国“一带一路”网、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和其他媒介,系列宣传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生态制高点的成效和亮点。以十大生态产业创新发展为契机,积极参与进博会等活动,树立甘肃绿色发展形象。深入挖掘具有甘肃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和模式,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经验和模式。大力开发融媒体产品,用新媒体、融媒体的思维来讲好甘肃生态故事,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中国 甘肃

END

原标题:《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甘肃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 “五个制高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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